第八届北京十月文学月闭幕
4月12日电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,2024年4月12日,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政协原常委、提案委员会原副主任孙亮受贿、贪污、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,对被告人孙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;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;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。对查扣在案的受贿赃款赃物及孳息依法没收,上缴国库;对查扣在案的贪污赃款依法返还被害单位。